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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事务中心服务事项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学生事务中心已正式开放为学生服务,服务事项如下:

1.总务处服务窗口:

负责热水、空调充值、维修服务(维修保修、维修反馈、维修咨询),餐卡和水电卡充值、挂失、补卡、销户。

2.财务处收费服务窗口:

负责学生学杂费用缴纳及查询;退费业务中财务处审批及提供退费单。

3.招生就业处学籍与就业服务窗口:

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及改派、 大专毕业生档案转递、在校生学籍证明(扫描身份证打印)。

4.党政办公室证明办理及阳光服务窗口:

负责学生学籍证明、毕业生各类证明办理和师生诉求服务。

5.学生工作部档案服务窗口:

负责学校毕业生中专档案、学生证、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。

6.学生工作部宿管服务窗口:

负责宿舍日常工作咨询、宿舍申请与调整、宿管会学生请假、宿舍服务性项目(空调、桶装水、直饮水、自动售货机、保险柜)咨询及服务。

7.学生工作部资助服务窗口:

负责奖助学金(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、中职国家奖学金、中职助学金、院长奖学金)、勤工助学、助学贷款(高校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助学贷款)、学费补偿(应征入伍、退役复学、退役士兵、直招士官)、企业资助、学生保险办理。

8.易班学生工作站:负责易班相关事宜。

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每个学生。

 

 

党政办公室

2019年11月18日